《关于印发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解读
2020-08-10
一、什么是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机制?
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行业风气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规范医药购销秩序,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持续优化行业风气,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行业的风气持续改善。
行风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上世纪80年代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纠风工作的起始,各地卫生主管部门陆续启动了有计划、有规模的纠风工作。1999年,国务院纠风办设立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合工作机制,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定年度工作安排,研究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行动,推动纠风治理工作。2005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作为“双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承担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的有关工作。2013年,为适应新时期卫生领域纠风工作的需要,根据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由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作为唯一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联席机制的有关工作。
二、为什么要制定《印发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适应当前卫生健康行业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经征求有关单位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联席机制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单位涵盖了原联席机制成员单位的所有职责。成员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多年来,各地对于纠风工作的重要性有高度共识,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为了进一步在全国范围统一规范要求,为各地建立地区层级的联席会议提供理论指导,完善各地区联席会议的组成、内容、要求、职责,提升联合工作的执行效果,指导地方和医疗机构进一步理解和贯彻落实行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规范医药购销秩序,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我委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印发了《印发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包括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职能、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以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通知》对每项内容均有明确的表述,尤其是对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做出了规范,对各成员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做出了要求。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订和执行本级联席会议机制提供了基本遵循。
四、如何落实和执行《通知》?
《通知》的印发实施,对于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和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通知》,建立符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联席会议机制和实施工作要求,要利用联席会议机制,形成加强行风工作力度,指导和规范辖区内医药购销秩序,强化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不断优化医疗服务行业风气。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纠风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纠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生态,为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