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调整内容对比

2020-02-28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调整内容对比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28号文要求,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封顶线及合规费用将做如下调整:

类别

原政策

新政策

报销比例

普通群众:

1.5-5万(含):50%

5-10万(含):60%

10万以上:70%

普通群众:

1.1-10万(含):60%

10万以上:70%

农村贫困人口:

0.75-5万(含):80%

5-10万(含):85%

10万以上:95%

农村贫困人口:

0.55-10万(含):85%

10万以上:95%

封顶金额

全部年度40

普通群众:40

农村贫困人口:不限

支付范围

1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价(额)结算的医疗费用)

2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部分

1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致,为政策范围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重特大疾病)

2不包含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含一次性卫生材料)个人自付部分

此规定自2019年9月3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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