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继医委[2020]04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类学(协)会:
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推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序开展,根据《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认可办法》和《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及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8日。
请各有关单位(各级行政用户)在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申报途径
2021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用网上申报,请登录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以下称平台,网址:http:// cme.henanyixue.com/),在平台内完成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感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学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康复医学,全科医学,麻醉学,重症医学,皮肤病学与性病学,核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学,心理学,卫生法规与医学伦理学。
2.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省辖市市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向省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各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省级学(协)会直接向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各级继续医学教育职能部门要认真负责组织,指导到位,积极申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为保证项目的质量,按要求须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不收费。
3.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资质
(1)申报单位为河南省内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单位在职(岗)工作人员,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1项且须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
(3)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骨干,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
四、填报要求
1.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在平台上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2.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表中的填表说明,申报表中各栏目需认真如实填写。
3.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4.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及学科代码(学科代码详见申报表中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5.同单位相同专业学科只限申报1项。
6.每个项目举办学时不低于6小时(不包括学员报到和撤离时间),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
7.每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期(次)。
8.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
9.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
五、其他
凡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批准、批评、通报、责令停办、取消1~3年申报资格等处罚。
六、文件公布
本文件在河南医学网(http://www.henanyixue.com)和河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平台(http:// cme.henanyixue.com)予以公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馨艺;联系电话:0371-65662791
2020年12月22日